我和张以年吵完嘴后一气之下就跑去逛街,准备以疯狂购物来宣泄。走到那所大学附近的那片小店,我突然发现有一家小小的店面上赫然挂着的牌子——红帽顽主服饰店。我心里没由来地一惊,这个名字是我很久以前用过的一个笔名,取“戴小红帽的顽皮的家伙”之意,自认重名率极低,怎么这会儿会突然狭路相逢,难不成这个店主和我心有灵犀?
我进去逛了逛,发现里面别有洞天,真的有很多好东东哦。外贸的名牌休闲服漂亮得让人挑花眼,便宜得不可思议,100元就可以买一套衣服,把自己打扮得青春靓丽。看看品牌,赫然是POLO等名牌,我的天,心跳无极限!彼时我已经忘记了要问哪位是店主,一件件衣服浏览下去,一身身地试过来,最后出店门的时候,我两手已经拎满了购物袋,口袋里的钞票早就争先恐后地跳了出去。我已经走出一条街,突然想起,还没有问店主这店面名字的由来呢。
等我笨拙地折回去,已经是气喘吁吁了,一个睁着一双小眼睛的男孩迎了过来:“小姐,是不是有衣服需要更换?”
我呆了呆,问:“哪位是店主?”
这个男孩眯起一双眼睛看了看我:“我是店主闻天乐,我们店的衣服3天内不满意可无条件退还,你以后来的时候找谁都可以,这次你不喜欢哪件?”
这么好的服务态度,我在心里给他打了一个高分。
“我不是换衣服的,我想请问一下,您这个店为什么叫‘红帽顽主服饰店’呢?”
闻天乐很认真地看了看我,答:“这个嘛,是因为几年前,我在一本杂志上看过一篇文章,很秀逗的,那个作者的笔名就是红帽顽主,我觉得喜欢,就用了。”
我忍不住大乐,这个家伙果然盗用了本姑娘的名字,哈哈!居然有这么巧的事情。
大概是看我笑的可疑,闻天乐小心翼翼地问:“怎么,这个名字不好吗?”“哪里,哪里,很好很好,那篇文章我也看过,记忆很深刻,只是没想到有人和我一样会记得8年前的那个作者。”我赶紧掩饰,眼下还不能让他知道红帽顽主就是本姑娘也。
“哦?真的?”闻天乐也十分开心。于是,我们两个人就忍不住聊起了看过的小说、影片和动画片,我们居然有着这么多惊人的相似:他最喜欢的小说是《飘》和《红楼梦》,我也是!他最喜欢的影片是原版的《罗马假日》,我也是!!他最喜欢的动画片是《千与千寻》,我也是!!!
聊着聊着我们两个人就突然不说话了,都有一种怦然心动遭遇知己的感觉,这有点尴尬,我只好没话找话:“那个什么,你们店里的衣服真的很漂亮哦。”
“那当然!这都是我亲自挑选搭配的。”闻天乐立刻露出得意之色。“你这么喜欢,我们又投缘,你今天买的所有衣服都按半价算。”闻天乐大手一挥,就叫过收银的那个女孩要她把货款的一半退给我。这要是平时,我肯定是美得要飞上天,可是在这家店里,就觉得十分忸怩。我坚持地拒绝,两个人推来推去半天,最后,闻天乐说:“要不这样,那边有家咖啡馆,我请你去喝咖啡。”这个要求我不能拒绝了,而且我实在也舍不得立刻就走开。
那家咖啡馆也十分玲珑小巧,里面的墙壁都涂成深咖啡和浅咖啡相间的颜色,看起来非常清爽,我的心情也和吃了冰淇淋一样的惬意,张以年带给我的不快已经一扫而光。
我点了一杯卡布基诺,闻天乐是一杯土耳其咖啡。听着音乐轻轻地流淌,啜饮着浓香的咖啡,我贪嘴的本性流露,忍不住告诉闻天乐,我是一个特别喜欢喝咖啡的人,只要一喝了咖啡心情会立刻好很多。
“当然,传说是阿拉伯半岛上的酋长雪克·欧玛在摩卡因犯罪而被流放到该国的俄萨姆,一日,欧玛饥肠辘辘地在山林中走着,看见枝头上停着羽毛奇特的小鸟在啄食了树上的果实后,发出极为悦耳婉转的啼叫声。他将此果实带回并加水熬煮,不料竟发出浓郁诱人的香味,饮用后原本疲惫的感觉也随之消除,元气大增。欧玛便采集许多这种神奇的果实,遇见有人生病时,就将果实做成汤汁给人饮用,很快病人便恢复了精神。由于他四处行善,受到信徒的喜爱,不久他的罪被赦免,他回到了摩卡。”闻天乐侃侃而谈,我一直喝咖啡煮咖啡,但是不知道咖啡原来还有这么美丽的传说,心底又是一阵微漾。
那以后,我就和闻天乐熟悉起来,因为每次去买衣服他都坚持给我一个很优厚的折扣,我过意不去,每次请他喝咖啡他都坚持付账,说那是男人的权利,无奈,我只好请他去家里喝我亲手煮的咖啡。
小闻见到我的时候吃了一惊,他不知道这个穿着泡泡袖的白色上衣,系着一条飘逸长裙的温婉女孩是我。他更惊讶我房间的别致和优雅,他的印象我是个淘气的女孩,房间应该是非常现代的,不该是飘着兰花的芳香的。小闻不知道,这实际是我的另一面。
咖啡煮好后,我屏着气在高脚的水晶杯中装入五分满的冰块,再倒入糖浆。将鲜奶倒入杯中至七分满,然后优雅地搅拌均匀,再让咖啡沿着汤匙背面徐徐倒入杯中,最后在咖啡上面加入三大匙奶泡:“给,先生请品尝冰拿铁。”
小闻怔了怔,目光凝注在那杯咖啡上久久不动,杯里荡着奶白和金黄的晕圈,这样的一杯咖啡是美丽的,并且有种高雅的感觉。小闻轻轻喝了一口:“我从来没有喝过这么美丽的咖啡。”我第一次听人形容咖啡用“美丽”这个字眼,我知道,此时我在他的眼里也一定是美丽的。
“我喜欢吃呀,又是个完美主义者,喜欢把吃的东西弄得很漂亮。”被小闻赞得不好意思,我忍不住解嘲。
“是吗?红帽顽主也喜欢吃,她的那篇文章就是写吃的故事。”小闻的心神似乎被拉远。
“你怎么记得这么清楚?”我疑惑。
“我,”小闻看看我,脸有些红,“我一直喜欢看她的文章,喜欢她文章中流露的快乐,我从小没有父亲,当时因为家庭贫困几乎要辍学了,她的那篇文章里描写的亲情给我带来的震撼很大,我给她写过信,她还给我寄过钱,说是她积攒的稿费,鼓励我继续上学,后来她搬了家,我也搬了家,从此就断了联系,我想继续看她写的东西,只是她好懒,这几年都不见她写东西了。我开了这家店就想,没准儿她哪天也能光顾呢。”
我感觉自己的头被“砰砰”砸了几记。记忆之门大开,往事重回到记忆中。我几乎已经忘记了那个从未见过的男孩,那不过是爸爸遗传给我的善良天性一次偶然的表现,我早就忘记了,可是命运又造就了这样的相遇,我深吸一口气:“你开个小吃店不是更好,她那么喜欢吃。”
“小女孩都喜欢吃,大女孩都喜欢穿,几年了,她应该也长大了,我想,也许有一天她也会来买我的衣服。”小闻笑笑。
天,这简直是天方夜谭!我从没听说过这么离奇的故事。如果不是有了张以年,我可能会立刻被小闻感动得一塌糊涂,与他生死相许,蝶舞九天。可是,可是我虽然经常和张以年拌嘴,经常和他吵得天翻地覆,可我也是爱得专心致志呢。我们的婚期也已经定下了,就在下个月。我不由得庆幸小闻并不知道我就是当年的红帽顽主。
我不敢再去见小闻,何况,我就要结婚了,张以年是外企的高级白领,作为他未来的夫人,我的衣服都开始选成熟雅致的式样,不适合再穿廉价的外贸服装了。一直期待的这场婚礼到了近前,我却突然变得有点恐慌,小闻的小眼睛和坏坏的笑总是出现在我的眼前,我竟然对他有着深深地歉疚,觉得自己欺骗了他。幸好小闻从那次后再也没有给我打电话,他安静得让我松了口气,也有点失落。
我变得烦躁,没事找事冲着以年发火,咖啡也不能缓解我的情绪,以年说我这是婚前恐惧症。我知道我是病了,我得了爱情病。
敲门声响起的时候,我从沙发上一跃而起,我以为是小闻,打开门却是以年,缤纷的心一下落英满地。以年看着我没精打采的样子,神色也有些黯然,他告诉我,他要出差,过几天回来。
以年经常出差,所以这次我也就没在意,实际上近来他不在身边,我的情绪还能好些。
早晨天还没亮,手机就嘀嘀地响起来,是以年的短信:“我走了,看邮件。”我以为还是以年发给我的注意事项,直到日上三竿才打开邮件,一看之下大惊失色:
红红,我马上要去美国公司培训一年,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在飞机上了。原谅我看了你的日记,因为我实在担心你,如果一年后你选择的依然是我,我们再举行婚礼,我希望你毫无遗憾地嫁给我。
我的心很痛,没想到以年的离去居然让我心如刀绞,而对于小闻,我想更多的是感动,小闻对红帽顽主的感觉也是时空相隔的一种感激,我们彼此都不是爱情。
我轻轻地敲打着键盘。我想,用不着等一年,我现在就告诉以年我的感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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